开始交趾只是一味地闲逛,希望能找到那个姑娘。很快他就发现,在长安要找出偶尔邂逅的姑娘来,几乎和找片丢在南越森林里的叶子一般难。
在集市上交趾认识了一个蓝眼睛的大食商人,他当时拿着把黑黝黝的刀砍一片风干的羊肉脯,很费力的样子。交趾正饿得狠了,拔出自己的刀子,闪电似的片下一块肉,揣在怀里转身就走。大食商人虽然吃了一惊,却还能一把拉住他,看了看他的刀子,让他留下帮忙。
交趾还和一些小混混交上了朋友,这都是些无父无母的小孩,衣衫褴褛,头发很脏很长,混迹于人群中,远远看去像水面上漂浮的杂草。他们有时从铺子上顺手牵羊捞点吃食,有时从过路人身上摸个把钱袋子,有时又在路口乞讨几个铜板。
长安城的执金吾[1]对这些家伙很是头疼,然而他手下的金吾卫又不愿去抓他们。那些金吾卫,每天把自己的甲胄擦得雪亮,手持长戟,腰配宝刀和弓箭,骄傲地在城中巡逻。他们都是豪门世家的英俊子弟,甚至有些人会给自己的甲胄、刀把和箭头镀上金子,让自己显得闪闪发光。抓这帮肮脏的小孩,对他们来说太没面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