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该给这几匹马饮饮水、歇歇脚儿了。咱不能磨蹭,后头还有追兵。”他盯着我看了一眼,那张老脸拧起两道眉毛。我瞧出他有几分愧意,仿佛不该掳了我、不该让我爹枉死,那眼神儿多少有点儿不寻常,他就这么着瞧了我好长时间。最后他在那被虱子咬得千疮百孔的口袋里翻找起来,半天摸出个外头包着羽毛的圆疙瘩。他掸掸上头的土,说:“刚才出的那几件事,我瞧你也不是滋味儿,但是,以自由的名义,咱们全是正义的战士,也就是蓄奴制的死对头。不管你愿不愿意,你现在也是没了家,就算你家还有几个人,这辈子说不定再也见不着了。但是话说回来,你总还是人类大家庭的一分子,到这里来跟回家也差不多。我看你还是拿着这东西吧,孩子,它代表你得了个自由身,来到了新家庭,加入到我们的队伍里,为自由而战,虽说你是个女孩儿,而且我们一有机会就得让你走。”
他把那东西递给我。甭管啥东西,反正我不想要,可他是个恶声恶气的白种佬儿,加上他还冲着那玩意儿发了一通感慨,所以我看我还是收下为妥。拿来一看,原来是个洋葱头,干巴巴、灰扑扑,上面覆了一层羽毛,结了一层蜘蛛网,到处都露着线头儿,也不知道他口袋里还有多少这类破烂。那东西比一坨干驴粪还不如呢。老家伙特别能攒破烂儿,后来那些年我总是看见他从口袋里源源不断地掏出些破东烂西,足够装满一只五加仑的大桶,可老家伙这趟到荷兰佬儿地盘只为探探情报,所以还算是轻装简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