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年他在姑妈们的乡村里的生活是这样度过的:每天他起床很早,有时三点钟就起床了,太阳出山前他走到山下的河中游泳,有时晨雾很浓,回来时,露珠还存留在草上和花朵上。有时,逢上早晨,他一面喝着咖啡,一面坐着写论文,或者为了写论文而读资料,但是更多的时候他没有写和读,而是又走出屋门,沿着田野和林中的小路漫步。中餐以前,他在花园中的某处小睡一会儿,然后高兴地用午餐,以自己的快乐逗得姑妈们发笑,然后骑马和划船,晚上再一次读书,或者和姑妈们坐在一起,把纸牌摊开玩单人纸牌游戏。逢上夜晚,特别是有月光之夜,他常常不能入眠,这仅仅是因为他体验到太多令他激动的生活中的快乐,代替枕中寻梦,有时他黎明前一直在花园中行走,怀着自己的理想和思考。
他就是如此幸福而平静地度过了生活在姑妈家中的第一个月,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个半中学生半女仆的黑眼睛的快步如飞的喀秋莎。
当时,在母亲呵护下培养教育的聂赫留朵夫年方十九,纯粹是个天真烂漫的青年。他想象中的妇女仅仅是作为妻子的妇女。按他的理解,所有的将来不能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对他来说就不是女人,而是中性的人。但是,这个夏天,发生了一件事,使他情窦初开,那是耶稣升天节[1],姑母的田庄里来了一群客人,为首的是相邻田庄的女主人,她带着几个孩子:两个是小姐,一个男孩是体操运动员,还有一位出身庄稼汉的年轻的艺术家,此人原在相邻田庄做客,现在跟随一起来拜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