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热爱写作,也许我这辈子都成不了一个作家,但这并不影响对写作的热爱。我生活没有规律,我在网上忽悠女孩子,但伤天害理的事真的没有做过。我安静的写作挣自己的钱。我承认我也曾幻想过某天自己会靠写作挣到很多钱,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。
这也许有些贪婪,但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本性吗?
我们对金钱、名声的热爱,是刻在我们内心深处的基因里的。最主要的,或者确切说是我们的贪婪,是最强烈、最饥饿和最不择手段的!当然,也有人称这种贪婪为理想。我更愿意称它为贪婪,这种贪婪,成了推动我们的动力,这并不是罪大恶极的。但在追逐这个的过程中,我们常常会迷失自我,沦落为一个和我们年少时的理想背道而驰的人,这也许让人感觉可悲,也许让人感觉无奈,但我真不知道这该称做邪恶还是神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