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创作发表。在实验观察和阅读参考中获得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,应当认真整理,独立思考,融会贯通,并进行自由创作,以编故事,写报告,做演讲等形式发表出来。在这种创作发表中体现出儿童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力。
第四,批评检讨。通过以上3个步骤,儿童获得了个人的经验或结论,但这些结论不可能完全正确,所以教学过程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通过集体讨论和共同研究,在这一过程中相互批评,相互鼓励,相互启发以达到完善。
以上四个步骤是“活教育”教学过程安排的依据。它反映了学习的一般程序,其中的各个步骤是相互联系,相互促进的,而不是割裂的、机械的。
陈鹤琴还本着“心理学具体化,教学法大众化”的宗旨,根据他个人长期的儿童心理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,总结出《活教育的教学原则》①,共17条。这17条教学原则如下。
第一条,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,应当让他自己做。在陈鹤琴看来,小孩子生来就有一种好动心,外界的一切事物他都想去动它、碰它,并设法弄明白,自己的事情也总想自己去做。他通过许多实例说明了儿童“做了就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,就得着直接的经验,就知道做事的困难,就认识事物的性质”②。因为儿童“不看花卉,不能欣赏花卉的美丽”“不尝甜酸苦辣,哪会知道甜酸苦辣的味儿呢?”所以,陈鹤琴认为,“做,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,一切的学习,不论是肌肉的,不论是感觉的,不论是神经的,都要靠‘做’的”。尽管有时候可能做得不太好,但也要允许他去试验,不做不试验就总也学不会。殊不知,儿童做事的兴趣是越做越浓厚,做事的能力是越做越强大。